根据《认证机构认可资格的暂停与撤销规则》(CNAS-RC02)的规定,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决定自2010 年2月5日起暂停北京大陆航星认证中心有限公司OHSMS、FSMS领域的认可注册资格,暂停期至2010年 8月4日。在认可注册资格暂停期间,认证机构不得以获得认可的身份继续在被暂停的范围内宣传其认可状态,不得开展对客户的初评和复评活动。特此公告。
发布单位: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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