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强制性产品认证检测收费标准(试行)〉的通知》(发改价格[2006]1979号)的要求,强制性产品认证检测收费标准在执行过程中,由于强制性产品认证品种调整,其检测收费标准暂由国家认监委按照补偿检测成本的原则制定,并报国家发改委备案。
部分玩具和农机产品属于在发改价格[2006]1979号文发布后调整进入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的产品。我委按照补偿检测成本的原则,根据发布的玩具和农机产品的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在广泛征求各有关方面意见的基础上,提出了《玩具产品强制性产品认证检测收费标准》和《农机产品强制性产品认证检测收费标准》(详见附件1、2),现报你委备案。
附件:
1.玩具产品强制性产品认证检测收费标准
2.农机产品强制性产品认证检测收费标准
二○一○年八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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